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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消灭歧视就要对抗歧视!

红网   2007-7-11   平安健康网
  歧视往往源自无知和偏见,伤害弱者,丑化强者,令文明和道义蒙羞,让国家和社会临难。而歧视又不单单是个人行为或是偶然事件,它往往借助陈旧的糟粕制度、固有的狭隘观念进行系统性、长期性地打压弱者。而弱者却不在少数,他们是占社会总人口相当比例的弱者群:“顶起半边天”的女性、1亿两千万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成千上万的进城农民工……

  近日,湖北某大学生将东莞一家港资企业告上法庭,称对方“乙肝歧视”而未对其录用。东莞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据悉,这是广东第一起“乙肝歧视”诉讼案。(2007年1月28日《南方都市报》)
  
  这起诉讼案至少给我们带来了一个积极有力的信号:固有偏见的强大惯性,糟粕制度的长期惰性,已迫使“反歧视”再也不应该仅停留在“观念先行”这个初级层面上,以法律武器进行“明枪实弹”才是保证“反歧视”进入实质层面的可行路径。
  
  歧视催生的张力加速了这个社会的“断裂”,或许一个人、一个案件的力量在这个“裂痕”的撕扯下显得微不足道,然而不积跬步焉能至千里?宏大事业的成功正是源于点滴的汇聚。“要消灭歧视,就要对抗歧视”是摘自《民间》杂志的一句有力、有证之言,我们有理由相信:一步步与歧视做“对抗”的具体过程,就是一节节消灭歧视的胜利。
  
  其实,保障公民平等就业权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公民的呐喊和个人行动固然可取,而政府更应首当其冲扛起大任,励精图治摒弃“懒政”,勤于革新陈旧的制度设计,全面、及时地纠正民众错误观念,认真严肃地处理反歧视类诉讼案件,并起到示范带头的作用,如率先清理目前公务员招考中各种显性和隐性歧视。由此形成的以政府为排头兵的反歧视大军,必将在全社会发起一场向就业歧视“宣战”的“硬碰硬”的“斗战胜”运动。

(责任编辑:紫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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