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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患者歧视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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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 2007-7-11平安健康网
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2、2003年9月,报考公务员的安徽芜湖市考生张先著因体检中发现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虽然综合成绩列第一名仍遭淘汰。张先著遂起诉芜湖市人事局;该案被媒体称为“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2004年4月,法院判决张先著胜诉,但是法院又以“鉴于2003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招考工作已结束,且张先著报考的职位已由该专业考试成绩第二名的考生进入该职位,故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对于实质的诉讼请求———获得该公务员职位不予支持。胜诉也只是“名义上的胜诉”。

  3、2003年11月,浙江一份由1611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签名的“要求对全国31省区市公务员录用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和加强乙肝病毒携带者立法保护的建议书”寄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法制办。

  4、2005年1月20日,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生效,突破性的将乙肝病毒携带者(HBVER),列为合格。

  5、2006年4月16日,国内最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公益网站肝胆相照网致信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建议《劳动合同法(草案)》体现对广大乙肝病毒携带群体正当就业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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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紫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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